【轉知/補助申請】文化部於本(107)年12月1日起至108年1月31日止受理「文化部補助辦理文化論壇」徵件。

刊登日期:2018 年 12 月 13 日
108年度「文化部補助辦理文化論壇作業」


說明:
一、受理申請期間:自
107年12月1日起至108年1月31日止。

二、申請資格:
(一)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。
(二)本要點補助對象為
依法設立登記或經政府立案,且從事與文化相關事務之法人、機構或學校

三、補助內容、方式及金額:
(一)論壇主題以
全國性或地方性之文化政策相關議題,由受補助單位以由下而上產生為原則。
(二)補助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、民間團體或單位,以「審議式民主會議」模式進行討論;在地機構或團體優先補助,
同一申請者於同一年度以申請一案為限。。
(三)每一場次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30萬元為上限。本部將俟核定後公告獲補助名單及補助金額,並正式函知申請單位;惟相關補助金額需俟立法院預算審議結果而定。
(四)補助經費項目以執行論壇必要之費用為主,但不包含硬體設備。

四、相關要點(申請表、經費編列規則及審議基本規範等),請自文化部獎助資訊網站下載。
(網址:
http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)。

五、欲申請者應於文化部公告受理期間內,進行線上報名,報名網址:
http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,並上傳經費補助申請表及計畫書,並將申請文件逕送文化部。
 
六、有任何疑問請洽文化部 綜合規劃司 鄭字廷先生
    地  址: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7樓
    電 話:(02)8512-675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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